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和深化共青团改革,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基础扎实、精于实践、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同时结合公司自2015年来开展素质教育取得的优秀成果,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员工提高综合素质、向全面发展方向前进,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推动开展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的通知》、《深化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指引》等文件和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即针对员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等方面制定的实施办法,旨在促进员工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员工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经过审核、认定后即可获取学分。
第二章 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是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的细化和落实。其学分规定公司全日制高职员工在校期间须修满不低于10学分(其中必修学分须修满2学分),二年制员工在校期间须修满不低于6学分(其中必修学分须修满1学分)。毕业时“第二课堂成绩单”经学院团总支审核盖章后装入员工档案。
第四条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涵盖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工作履历和技能特长七大方面。运用“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进行发布、登记、管理、认定学分。其中全日制高职员工在思想成长模块至少修满2学分,在志愿公益模块至少修满2学分,在文体活动模块至少修满1学分,在实践实习与工作履历模块共至少修满2学分,在创新创业与技能特长模块共至少修满1学分。
(1)“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思想引领类主题教育活动,如员工参加党校、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等学习经历;员工参加各类人文社科类学术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学习经历。
(2)“实践实习”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学校、学院在寒暑假组织的科技文化卫生社会实践、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如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展翅计划”岗位实习见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等经历。
(3)“志愿公益”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劳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及获得的相关奖项与荣誉。
(4)“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竞赛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奖项与荣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5)“文体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与竞赛的经历;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与竞赛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奖项与荣誉。
(6)“工作履历”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参与党、团学(含员工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7)“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活动、竞赛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与荣誉。
第五条员工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积极报名参加各类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取得相应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除了客观记录员工在校期间参加各类课外活动、从事团学工作等情况和取得的各项成绩外,同时作为员工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发展团员、推优入党、“青马工程”培养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集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董事长任组长,学校负责员工工作副董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团委、党委办公室、员工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后勤保卫处、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公司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统筹公司产品资源、部门协同,监督制度实施,裁决员工对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结果的申诉。
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挂靠校团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制度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成绩依托团中央开发的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进行认证管理,如因特殊情况“到梦空间”学分无法正常发放,在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结束后向组织单位核实,并由组织单位统计收集后申请学分补录手续。员工“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学分可依据《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细则(修订)》执行。
第八条各处室、各学院、信息中心(图书馆)等组织制定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方案,需明确课程项目目的、内容、活动性质、审核标准等,课程项目主办部门制定活动方案发布后按照相关要求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中审批和管理,引导同学们在第二课堂中既“均衡发展”,又“学有所长”,保障员工在校期间积极报名参加各类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非毕业班员工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原则上在每学期期末前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员工“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最后一个学期的5月份前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符合毕业条件的,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审核盖章后装入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员工,经工作领导小组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学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员工组织,经工作领导小组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对违规员工或负责人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经校团委认定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太阳集团tyc4633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关于第二课堂学分的规定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各学院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报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申报和活动奖金发放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素质教育与拓展训练实施细则(暂行)》施行。
附件: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细则(修订)
附件
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课堂成绩单”
学分细则(修订)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模块涵盖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工作履历和技能特长七大方面。
一、思想成长
“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思想引领类主题教育活动,如员工参加党校、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等学习经历;员工参加各类人文社科类学术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学习经历。
项目 |
学分 |
认定方式 |
备注 |
思想引领类主题教育活动;各类人文社科类学术讲座、论坛报告会等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名师讲坛、企业家讲坛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完成党校、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证明) |
2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完成每学期“青年大学习”所有学习任务 |
0.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在“学习强国”app上学习得1000分 |
0.5学分/1000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集团、学院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等各类爱国主义活动 |
0.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主题教育作品比赛,如演讲比赛、微电影作品比赛、征文比赛、漫画比赛等符合“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范围的比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2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如为团体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
一等奖 |
10学分 |
二等奖 |
8学分 |
三等奖 |
6学分 |
省级 |
特等奖 |
10学分 |
一等奖 |
8学分 |
二等奖 |
6学分 |
三等奖 |
4学分 |
市级 |
一等奖 |
6学分 |
二等奖 |
4学分 |
三等奖 |
2学分 |
校级 |
一等奖 |
2学分 |
二等奖 |
1.5学分 |
三等奖 |
1学分 |
优秀奖 |
0.8学分 |
院级 |
一等奖 |
1.5学分 |
二等奖 |
1学分 |
三等奖 |
0.8学分 |
优秀奖 |
0.5学分 |
属于“思想成长”教育范围活动所获得的荣誉 |
国家级 |
6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省级 |
4学分 |
市级 |
2学分 |
二、实践实习
“实践实习”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学校、学院在寒暑假组织的科技文化卫生社会实践、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如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展翅计划”岗位实习见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等经历。
项目 |
学分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展翅计划”实习见习 |
1.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
1.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员工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提交总结材料,可获1.5学分(必修) |
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
1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员工参加相应社会实践,提交总结材料,每次可获1学分(必修) |
集团、学院组织的有关劳动教育主题的实践活动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第二课堂”企业工作站活动 |
0.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属于“实践实习”教育范围活动所获得的荣誉 |
国家级 |
6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省级 |
4学分 |
市级 |
2学分 |
三、志愿公益
“志愿公益”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劳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及获得的相关奖项与荣誉。
项目 |
学分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参加志愿公益类讲座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义务献血 |
0.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需出示“无偿献血证”证明 |
属于“志愿公益”教育范围活动所获得的荣誉 |
国家级 |
6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省级 |
4学分 |
市级 |
2学分 |
四、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竞赛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奖项与荣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项目 |
学分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创新创业类讲座、报告会、培训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实训室开放项目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任选超市课程 |
1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发明专利 |
发明专利 |
10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第一专利人和第二专利人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
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 |
8学分 |
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 |
核心期刊 |
10学分/篇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第一作者、第二、三作者和其他作者分别乘以100%、80%、60%的系数。 |
普通刊物 |
8学分/篇 |
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 |
5学分/篇 |
参加校园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项目 |
0.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创造发明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2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如为团体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
一等奖 |
10学分 |
二等奖 |
8学分 |
三等奖 |
6学分 |
省级 |
特等奖 |
10学分 |
一等奖 |
8学分 |
二等奖 |
6学分 |
三等奖 |
4学分 |
市级 |
一等奖 |
6学分 |
二等奖 |
4学分 |
三等奖 |
2学分 |
校级 |
一等奖 |
2学分 |
二等奖 |
1.5学分 |
三等奖 |
1学分 |
优秀奖 |
0.8学分 |
院级 |
一等奖 |
1.5学分 |
二等奖 |
1学分 |
三等奖 |
0.8学分 |
优秀奖 |
0.5学分 |
属于“创新创业”教育范围活动所获得的荣誉 |
国家级 |
6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省级 |
4学分 |
市级 |
2学分 |
五、文体活动
“文体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员工参加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与竞赛的经历;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与竞赛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奖项与荣誉。
项目 |
学分 |
认定方式 |
备注 |
素质拓展户外训练 |
1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必修 |
以提高老员工心理健康为目标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各种竞技性球类比赛、田径运动会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体育文化节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参加人文艺术类比赛以及校园文艺节、社团文化节等活动 |
0.5学分/次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校内专业团体训练 |
1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参加校内专业团体(如合唱团、舞蹈队、模特组、礼仪组等)训练满一学期,可获1学分。 |
文体竞赛获得奖项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2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如为团体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
一等奖 |
10学分 |
二等奖 |
8学分 |
三等奖 |
6学分 |
省级 |
特等奖 |
10学分 |
一等奖 |
8学分 |
二等奖 |
6学分 |
三等奖 |
4学分 |
市级 |
一等奖 |
6学分 |
二等奖 |
4学分 |
三等奖 |
2学分 |
校级 |
一等奖 |
2学分 |
二等奖 |
1.5学分 |
三等奖 |
1学分 |
优秀奖 |
0.8学分 |
院级 |
一等奖 |
1.5学分 |
二等奖 |
1学分 |
三等奖 |
0.8学分 |
优秀奖 |
0.5学分 |
属于“文体活动”教育范围活动所获得的荣誉 |
国家级 |
6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省级 |
4学分 |
市级 |
2学分 |
六、工作履历
“工作履历”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参与党、团学(含员工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项目 |
学分 |
认定方式 |
备注 |
担任员工组织干部一学期 |
员工组织部长及以上员工干部 |
1.5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员工干部担任多职,只加一项最高分。 |
班干部、团干部 |
1.5学分 |
员工社团 |
社团干部 |
1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属于“工作履历”教育范围活动所获得的荣誉 |
国家级 |
6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省级 |
4学分 |
市级 |
2学分 |
七、技能特长
“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活动、竞赛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与荣誉。
项目 |
学分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参与专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
1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通过英语A、B级;英语四、六级考试 |
1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提高老员工职业规划、技能类活动或竞赛获得奖项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2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如为团体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
一等奖 |
10学分 |
二等奖 |
8学分 |
三等奖 |
6学分 |
省级 |
特等奖 |
10学分 |
一等奖 |
8学分 |
二等奖 |
6学分 |
三等奖 |
4学分 |
市级 |
一等奖 |
6学分 |
二等奖 |
4学分 |
三等奖 |
2学分 |
校级 |
一等奖 |
2学分 |
二等奖 |
1.5学分 |
三等奖 |
1学分 |
优秀奖 |
0.8学分 |
院级 |
一等奖 |
1.5学分 |
二等奖 |
1学分 |
三等奖 |
0.8学分 |
优秀奖 |
0.5学分 |
属于“技能特长”教育范围活动所获得的荣誉 |
国家级 |
6学分 |
“到梦空间”实分记录或补录 |
|
省级 |
4学分 |
市级 |
2学分 |
备注:1.“其他及学院组织的项目”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开设,其学分与要求参照《佛山职
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细则(修订)》中类似项目进行;
2.各项目所列“学分”为主要参与者分值,在校内各类比赛活动中,可按一般参与者(如观众)、主要参与者、组织者分别记为0.3分、0.5分、0.8分;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户外拓展训练等相关必修项目的员工,经申请,同意后可通过其他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获得学分认定;
4.获奖者按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成果转换学分办法执行;
5.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的,但需要予以明确的学分项目,需上报学校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
八、七大模块实施内容及途径
(一)思想成长模块
1.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每次得0.5分;
2. 完成每学期“青年大学习”所有学习任务,可得0.5分;
3. 在“学习强国”app上学习每1000分,可得0.5分;
4.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关于老员工理想信念教育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系列活动,每次得0.5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加强老员工文明诚信教育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系列活动,每次得0.5分;
6.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关于老员工法治教育的讲座、论坛、报告会等系列活动,每次得0.5分;
7.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关于老员工安全教育的讲座、论坛、报告等系列活动,每次得0.5分;
8.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党、团课学习培训,每期得1.0分;
9.参加由学校举办的主题实践活动,每次得0.5分;
10. 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企业家讲坛及讲座类活动,每次得0.5分;
11.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他项目,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记分。
(二) 实践实习模块
1.参加学校、学院在寒暑假组织的科技文化卫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得1.5分。参加校外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得1.0分;
2.参加“展翅计划”实习见习,每次得1.5分;
3.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第二课堂”企业工作站活动,每次得0.5分;
4.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有关劳动教育主题的实践活动,每次得0.5分;
5.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他项目,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记分。
(三)志愿公益模块
1.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每次得0.5分;
2.参加志愿公益类讲座,每次得0.5分;
3.参加义务献血,并获得献血证可得0.5分;
4.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他项目,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记分。
(四)创新创业模块
1.参加学校组织的“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次得0.5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每次得0.5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关于老员工创新创业培训,每期得0.5分;
4.参加学校组织以老员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每次得0.5分;
5.参加学校举办的关于老员工创新创业类型的比赛,每次得0.5分;
6.参加校园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项目,每次得0.5分;
7.选修任选超市课程,完成所需学时、考核合格,每门得1分;
8.参加校、院举办的实训室开放系列活动,每次得0.5分;
9.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他项目,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记分。
(五)文体活动模块
1.参加以丰富老员工课外活动的文化艺术类的讲座,每次得0.5分;
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人文艺术展演,每次得0.5分;
3.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人文艺术类比赛,每次得0.5分;
4参加人文艺术团队训练(如合唱团、舞蹈队、模特组、礼仪组等)一学期,得1.0分;
5.参加校园文艺节、社团文化节的活动项每次得0.5分;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拓展户外训练,每期得1.0;
7.参加以提高老员工心理健康为目标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次得0.5分;
8.参与学校组织的田径运动会,每项目得0.5分;
9.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种竞技性球类比赛(如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等)每次得0.5分;
10.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类趣味运动会,每次得0.5分;
11.参加学校体育文化节活动项目,每项得0.5分;
12.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其他项目,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记分。
(六)工作履历模块
1.在学校、学院、班级担任员工干部工作满一学期且能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者,得1.5分;
2.在学校担任社团负责人满一学期且能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者,得1分。
(七)技能特长模块
1.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者并取得证书者、获得被社会公认、由权威机构发放、与员工就业密切相关的资格认证证书,每证得1.0分;
2.通过全国老员工英语四、六级考试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者,每次得1.0分;
3.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培养老员工的动手实践能力的职业规划、技能类活动或竞赛,每次得0.5分。
九、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成果转换学分办法
员工在校期间在七大模块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取得成果,可按以下办法转换成为第二课堂学分:
1.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类竞赛类活动,获奖者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分、1.5分、1.0分,获得学院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0分、0.5分。
2.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如“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比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比赛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员工分别记12分、10分、8分、6分;省级比赛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员工分别记10分、8分、6分、4分。(如为团体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3.市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员工分别记6分、4分、2分。(如为团体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4.参加综合性和单科性学术科技及单项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比赛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员工分别记12分、10分、8分、6分;省级比赛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员工分别记10分、8分、6分、4分;市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员工分别记6分、4分、2分。(如为团体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80%的系数)
5.在国家、省、市各类评优评先中获得荣誉的员工分别4分、3分、2分。
6.同一竞赛或作品,多次获奖者,只计其最高奖项。
十、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学校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办公室、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班级第二课堂小组四级组织机构,保障制度的实施。
(一)学校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集团董事长任组长,学校负责员工工作副董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团委、党委办公室、员工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后勤保卫处、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公司党总支书记组成。
2.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公司“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
(2)制定和调整公司“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总体思路和有关政策;
(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监督和考核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办公室和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办公室
集团第二课堂工作办公室在学校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1.人员组成
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校团委、员工处、教务处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学院团总支书记组成。
2.主要职责
(1)审核各学院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方案;
(2)建立和维护公司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
(3)发布全校各级组织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并负责校级项目的实施;
(4)对全校员工的《老员工第二课堂手册》进行最后的认证;
(5)负责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培训、监督、咨询等日常工作。
(三)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
1.人员组成
由各公司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员工管理科科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员工干部代表组成。
2.主要职责
(1)制定本学院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施方案;
(2)发布适合本学院员工参加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并负责实施;
(3)开展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宣传、培训、咨询等活动,组织本学院员工全面参与第二课堂课程项目;
(4)负责本学院员工参与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认证工作;
(5)处理本学院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指导、监督和考核班级第二课堂小组的工作开展。
(四)班级第二课堂小组
1.人员组成
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团支部书记兼班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团支委、班委、员工代表组成。
2.主要职责
(1)向本班员工宣传有关“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政策和要求;
(2)组织本班员工参加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
(3)负责本班员工参与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认证工作。
十一、实施流程
1.每学期初,各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根据学校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参照“第二课堂项目参考表”设计本学院的第二课堂具体项目,形成学院的学期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施方案。
2.各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根据本学院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员工参加第二课堂课程项目。
3.员工参加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后,通过“到梦空间”管理系统,由学院第二课堂工作组、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办公室依次审核、确认后,核算学分并把员工参加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过程、结果客观地记录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
4.每学期末,各学院团总支指导各班级对员工参与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统计,所得学分予以公布。
十二、太阳集团tyc4633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以“第二课堂成绩单”形式予以记录并保存至员工档案,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